你對新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了解多少?新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簡稱“新農村保險”,是取消農業稅、農業直接補貼和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后,惠及農業的又一項重要政策。它是在總結和完善上世紀90年代啟動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一個全新的制度。
<P>一、新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兩個特點:
<P>1、基本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國家財政全額支付最低標準基本養老金。2、是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辦法,地方財政對農民繳費實行補貼。
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可投保對象:
凡是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所在地自愿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原則:“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
“保基本”,就是要從現階段經濟發展水平的實際出發,保障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廣覆蓋”,就是要千方百計擴大覆蓋面,把盡可能多的農村居民吸納到新農保制度保障之中。
“有彈性”,就是要適合農村、農民的特點,設定不同的繳費檔次和補貼標準,給參保人留有選擇空間,也給地方財政補貼留有余地,具有靈活性。
“可持續”,就是各級財政有能力支付,廣大農村居民能夠承受,新農保基金能夠保值增值。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堅持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相適應、權利與義務相對應、政府主導和農村居民自愿參保相結合、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
四、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采取的模式:
采取新農保制度采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這是世界許多國家社會保險普遍實行的模式,也是我國經過十多年的改革實踐證明符合中國國情,有利于把公平和效率原則較好結合起來的模式。
這種模式也是我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所采用的模式。新農村保險制度與這種模式基本一致,有利于城鄉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和融合,適應農民工就業流動性高的特點和城鎮化的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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