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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中最常見的就是醫療費,醫療費一般以票據為準,那么

當事人認為車禍醫療費不合理怎么辦

當事人覺得傷者是故意賴在醫院怎么辦?下文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知識。

網友咨詢:

我開車時把人撞倒,傷者情況并不嚴重,但他到現在還不肯出院,他的家屬也老是催我交住院費用,我總覺得他在裝病。請問,我不想再付錢怎么辦?

法律分析:

根據民法通則有關意見,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住院費的單據為憑。應經醫務部門批準而未獲批準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一般不予賠償;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藥品或者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則不予賠償。而根據人身損害賠償有關解釋,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因此,可考慮通過鑒定等方式確定醫療費合理性。

*本資料所載內容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險知識之用;您所購買的產品保險利益等內容以保險合同載明為準。部分內容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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