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農村養老保險仍處于試點階段,尚未全面啟動,這取決于您所在地是否是試點,如果不是試點,就無法辦理。如果是這樣,按照有關規定,如果您是農村戶籍,并且不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工作場所,您可以參加新的農村養老保險。要了解更多關于廣東農村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信息,請參閱下面的介紹。
(一)保險責任范圍。
在廣東省戶籍的農村居民(包括農牧民,在校學生除外),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可以在其戶籍自愿參加新的農村保險。
(二)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和社會捐助等構成。
1.個人繳費。
(1)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本標準設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由參保人自行選擇其中一個檔次繳費。各地級以上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增設繳費檔次。
(2)參保人原則上應按月繳費,也可以按季度或按年繳費,但一個自然年度內只能選擇同一種繳費方式和繳費標準。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年滿45周歲的參保人,可躉繳若干年的養老保險費,但最長不超過15年。
2.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對所屬成員參保給予補助,補助數額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研究決定。
3.政府補貼。
(1)各級財政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所需資金,珠江三角洲地區由市縣財政負擔,東西兩翼和粵北山區(含江門的恩平市、開平市和臺山市,其中省財政對開平市和臺山市按省財政對東西兩翼和粵北山區補助標準的70%給予補助,下同)由省、市、縣(市、區)三級財政負擔,其中省財政負擔部分按各級財政對參保人繳費補助最低標準(每人每年30元)的1/3安排,其余部分由市、縣(市、區)財政各負擔一半。
(2)各級財政共同出資建立基礎養老金。根據國發〔2009〕32號文規定,中央財政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每人每月55元)的50%對我省給予補助(即補助每人每月27.5元)。其余部分,珠江三角洲地區由市縣財政負擔;東西兩翼和粵北山區由省財政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的25%給予補助(即補助每人每月13.75元),中央和省補助以外部分,由市、縣(市、區)財政各負擔一半。
對參保人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鼓勵辦法,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制訂。
對嚴重殘疾等農村貧困群體,由統籌區人民政府支付部分或者全部最低養老保險費,具體辦法由統籌區人民政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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