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應當向所在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提交有關材料,申請保險。社區居民委員會以社區為被保險單位,辦理居民參加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手續,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繳費通知書和專項收據的發放工作。
繳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每年繳納一次,不退還。學校、幼兒園學生代為繳納醫療保險費。參加社區保險的居民,應當持繳費通知書到指定銀行繳費。參加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規定的繳費時間內繳納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在校學生待遇的繳費期限為繳費年度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待遇的繳費期限為其他居民從1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
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新投保并繳納當年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費期限為次月至當年醫療保險年度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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