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于2015年6月1日修訂并正式實施,《辦法》全面修訂了工傷保險待遇。現在,根據新的措施,工傷保險的處理總結如下,以供理賠時參考。
一級傷殘津貼、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津貼
一級27個月每月90%
二級25個月每月85%
三級23個月每月80%
四級21個月每月75%
五級18個月不低于發生工傷時工資(不解除關系,難以安排工作)20萬9.5
六級16個月16萬8.5
七級13個月12萬4.5
八級11個月8萬3.5
九級9個月5萬2.5
十級7個月3萬1.5
備注前十二個月平均繳費工資職業病上浮40%
1、上下浮動20%
2、建議退休不到五年的員工將獲得80%至10%的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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