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廣泛的社會醫療保險項目,許多人想知道基本醫療保險和重大醫療保險的區別。實際上,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政府制定的一種社會保險,由雇主和雇員共同參加。但是,基本醫療保險和重大疾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再報銷的,因此,基本醫療保險和重大疾病保險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聯系和區別。以下版本將帶您了解基本醫療保險和主要醫療保險之間的區別?
基本醫療保險和主要醫療保險有什么區別
他們之間有什么區別?請跟著編輯了解。
一、定義不同
基本醫療保險是國家為補貼勞動者因就醫所產生的費用開支而造成的個人一定的經濟損失,從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而“大病醫保”,即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它是由政府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險的一種保險,對參保人患病經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還需負擔的醫療費用給予“再次報銷”,大病醫保并非特指什么大病,簡單來說,它就是在醫保的基礎上對醫療費用進行再次報銷。
二、交費標準不同
1、基本醫療保險交費標準
a、用人單位按上年度本單位職工(含退休職工)工資總額的6%交納。
b、在職職工個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的2%交納。
c、用人單位(職工)平均工資低于上年度全縣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作為交費基數;高于上年度全縣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300%作為交費基數。
2、大病醫療保險交費標準
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標準(含退休職工)交納,其中用人單位負擔70%,職工個人負擔30%。用人單位中途參保的,須按全年標準補交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費。
三、報銷范圍不同
1、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a、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劃定各自支付范圍,分別核算。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按照每市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以及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報銷。
b、個人帳戶支付下列醫療費用:門診、急診的醫療費用;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按照比例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個人帳戶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c、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下列醫療費用: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急診搶救留觀并收入住院治療的,以其住院前留觀7日內的醫療費用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下列醫療費用:在非本人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但急診除外;在非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者其它責任事故造成傷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毆或者因其它違法行為造成傷害的;因自殺、自殘、酗酒等原因進行治療的等等。
d、企業職工因工負傷、患職業病的醫療費用,按照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女職工生育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和每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大病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大病醫保保障范圍主要在參保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以力爭避免城鄉居民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為目標,合理確定大病保險補償政策,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這就是基本醫療保險和重大醫療保險的區別,雖然他們之間存在差異,但對于那些需要足夠安全保障的人來說,他們仍然需要為自己購買一些商業保險來提高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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