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在最近有了一些新的動態,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南京市失業保險費比例從3%下降到2%。其中,用人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比例由2%下降到1.5%,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比例由1%下降到0.5%。
如何申領失業保險?
符合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南京市失業保險繳費核準表》,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申領時需提供以下資料:《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發放失業保險金的市民卡或銀行卡,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
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如何確定?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失業前12個月失業人員平均繳費基數和本期繳費的一定比例確定。不足十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0%確定。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照45%確定;繳費20年以上的,按照50%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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