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注意事項:向醫生領取醫療保險卡時,由于醫療保險卡余額不足,也應適當領取現金。擁有醫療保險卡并不意味著有醫療保險待遇,有些人的信用卡已過期或失效,不能投保或暫停使用。要進一步了解健康保險公司應注意哪些問題,請參閱以下介紹。
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須知
<P>1.當你把健康保險卡交給醫生時,你也應該隨身攜帶一些現金,因為你的健康保險卡余額可能不足。2.手上有醫保卡,并不意味著就有醫保待遇,有些人的卡過期或者是無效卡,可能未參保或者停保了。只有享受醫保待遇者才有門診統籌待遇。
3.部分2001年或2002年參保的人,持有的光大銀行卡,在卡號錄入時,前面要加三個零(000),不然會顯示是無效的或者不存在。
4.醫保中心雖不要求參保人帶身份證,但有些醫院需要出示以核實個人信息,最好還是帶上。選點要帶一寸彩照,如果忘記帶了,醫院一般會辦理選點和就醫報銷,但回家后需補貼上,否則將影響到第二次就醫。
5.選擇一兩個醫療機構必須當場辦理,或者由親友代為辦理,兩個醫院都需要在場,而不是去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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