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醫保基金使用范圍,防止醫保基金被濫用、盜用,成都醫保局對醫療保險報銷比例進行了詳細規定。具體報銷比例是由報銷人群身份和所住醫院級別確定的。
一是學生、兒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二是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三是其他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0%。
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準補足差額。
提示:
成都醫保報銷比例按照參保人員的類別確定不同的標準。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介紹的關于成都醫保的報銷比例是多少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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