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依照上年度本單位全部職工實際工資收入申報單位繳費基數,同時依照職工本人上年度實發工資申報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對沒有達到本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確定,超過300%的按300%確定,當申報的單位繳費基數總額小于申報的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總額,按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總額予以核定。用人單位填報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申報表時,須法人代表和職工本人簽字,同時提供財務報表、勞資報表和工資花名冊。以個人名義參保人員可根據本人經濟收入狀況,按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公布的本地上年度職工在崗平均工資60%--300%范圍內選擇檔次繳費。對跨年度補繳的,按不低于補繳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申報繳費基數。
例如核定繳費基數以河北省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省社平工資)為基準。(一)企業職工凡工資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高于省社平工資60%的,按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資的300%。(二)個體勞動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資以上至300%的范圍內,自主確定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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