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正常產假90天,難產增加15天,多胎增加15天,晚產增加30天。妊娠12周以內流產產假15天;12~16周流產產假30天;16~28周流產產假42天;28周以上終止妊娠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
女職工休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津貼支付。計算生育津貼的方法是將女工的基本工資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生育津貼低于工資標準的,差額由單位補足。
男性可以享受部分治療
按照有關規定,夫婦一方可以享受晚育獎勵假。男職工可以享受晚育獎勵假,其獎勵假的津貼按照男職工繳費基數計算;男職工享受的晚育獎勵加津貼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資;計劃生育手術費用男職工也可以享受。
參保單位下月起繳納生育保險費
參保單位下月開始為職工按月繳納生育保險費。企業繳費總基數為本企業符合條件的職工繳費基數之和。職工繳費基數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外埠生育費用可以報銷
生育保險報銷的范圍包括:計劃生育手術費、產前檢查費用、生育醫療費用(不包括嬰兒費和超出支付標準的床位費)。超出醫保規定的藥品和醫療項目目錄的藥品和項目,職工可以和醫院簽訂自費協議,與醫院直接結算自費部分。
參保人在自己選定的醫保定點醫院發生上述費用后,個人先現金墊付,并將收據及相關證明妥善保存。按規定應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由本人所在單位匯總,向區縣社保經辦機構申報結算。
參保人在外埠發生的生育保險費也按此方法報銷。
生育險醫療費支付標準不同
產前檢查醫療費用限額標準如下:妊娠1至12周末前的產前檢查費限額470元;妊娠1至27周末前的產前檢查費限額750元;妊娠至分娩前的產前檢查費限額1200元。
分娩的醫療費用按以下定額標準支付:
自然分娩的醫療費,三級醫院1900元、二級醫院1800元、一級醫院1700元;人工干預分娩的醫療費,三級醫院2100元、二級醫院2000元、一級醫院1900元;剖宮產不伴其他手術的醫療費,三級醫院3800元、二級醫院3700元、一級醫院3500元;剖宮產伴其他手術的醫療費,三級醫院4000元、二級醫院3900元、一級醫院3600元;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可報銷費用在該分娩支付標準基礎上加10%。
根據標準,有8種疾病:嚴重貧血(血紅蛋白Hgb小于6 g/dl);嚴重血小板減少(血小板計數小于50000/mm3);產科出血(出血大于1000 ml);心臟功能不全的心臟病;先兆子癇和子癇的高血壓;胰島素糖尿病;急性脂肪肝臟;甲狀腺機能亢進和甲狀腺疾病。女工在分娩時發生甲狀腺功能減退的醫療費用按項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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