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應當按照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執行。參加生育保險滿一年的勞動者,生育(流產)時仍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欲了解更多關于生育保險報銷條件的信息,請參閱以下介紹。
<P>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計劃生育或計劃生育業務。 <P>2、參加生育保險滿一年,分娩(流產)時仍在投保的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參保職工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
3、產前檢查費和生產費用,當事人攜帶結婚證、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開具的計生證明到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直接刷卡結算。
4、申報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貼,需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并加蓋單位公章,提供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孩子的)、出院小結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間的工作日前往市醫保中心生育科辦理申報手續。(相關手續應在分娩后一年內辦理)
生育保險待遇申領:
1、申請人提供資料:
a、計劃生育證明(即準生證)
b、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即出生證)或戶口簿
c、診斷證明(生產醫院開的生產證明,出院時開的)、費用憑據(出院時打印的)
d、本人身份證(代辦的提供代辦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e、屬異地或境外難產提供住院費用明細
f、屬異地或境外剖腹產提供:
(1)手術證明
(2)費用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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