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醫改新政策減輕了人民負擔。10月1日以來,河南省統一實施了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成為全省第一個全面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省份。
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重病保險是在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由重病患者發起的高醫療費用保障。新農村合作基金補償后,參保農民可以從重病保險中獲得第二筆補償,保險基金由新農村合作基金支付。農民不必付額外的費用。河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李某表示,新政策有效減輕了住院病人的醫療費用負擔,減輕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為了盡可能保證重大疾病保險收入的公平性,新政策按照“多受益、多貢獻”的原則實施。也就是說,根據上一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和大病保險效益,地方財政標準分為三個檔次:16元、15元和14元。
河南省衛生計生委農衛處處長王某指出,和新農合報銷一樣,新農合大病保險報銷同樣設置了起付線、補償比例及封頂線。2014年度,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5萬元,1.5~5萬元(含5萬元)部分按50%的比例補償;5~10萬元(含10萬元)部分,按55%的比例補償;10萬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補償。年度內補償封頂線為30萬元。
新政策也有利于省外住院的患者,根據新政策,60%的患者自付醫療費用由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補償后,被視為合規的自付醫療費用,并納入重大疾病保險的補償范圍。為方便患者報銷,相關部門要求承辦的商業保險機構要在各統籌地區設置至少一個服務網點,以確保患者能享受到新農合與大病保險補償“一站式”結算服務,簡化了報銷流程,極大方便了參合農民就醫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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