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重大疾病保險基金是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或者數額籌集的。融資標準為當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總額的2%左右,采用分期撥付的方式。
實際年度籌資額由有關部門根據城市經濟發展水平、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資情況、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水平、主要醫療保險項目的補償標準計算確定。工傷保險和重大疾病保險基金的運作,并報市政府批準實施。
哪些嚴重疾病屬于嚴重疾病保險范圍
參保居民因重癥尿毒癥透析治療、腎移植抗排異治療、惡性腫瘤治療(化學治療、內分泌特異治療、放射治療、同位素治療、介入治療、中醫治療)、部分精神病病種治療(精神分裂癥、中重度抑郁癥、躁狂癥、強迫癥、精神發育遲緩伴發精神障礙、癲癇伴發精神障礙、偏執性精神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范圍。
本市高等院校在校學生因患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一并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范圍。
報銷額度說明
參保居民罹患上述大病后,在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參保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個人自負的費用,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55%。
城鄉居民中已參加上海市中小學生、嬰幼兒住院醫療互助基金的,應先扣除互助基金支付部分。
由參保人員先墊付醫療費用,之后再向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申請大病補償,承辦的商業保險機構應及時為參保人員提供大病補償服務。
“社區定向轉診”制度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行“社區轉診”制度。被保險人患有四種嚴重疾病,因故需要轉診治療的,必須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辦理轉診手續,并到指定的第二、三級醫療機構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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