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大病保險,即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進一步保障大病患者高醫療費用的制度安排。下面簡單介紹一下了解城鄉大病保險的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安排
把保障人民健康權益放在首位,切實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保險、重大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協同互補作用,增強制度銜接,形成合力。
堅持政府主導,專業運作
政府負責基本政策制定、組織協調、籌資管理,并加強監管指導。利用商業保險機構的專業優勢,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險的運行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
堅持責任共擔,持續發展
大病保險保障水平要與經濟社會發展、醫療消費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適應。強化社會互助共濟的意識和作用,形成政府、個人和保險機構共同分擔大病風險的機制。強化當年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測算、穩妥起步,規范運作,保障資金安全,實現可持續發展。
堅持因地制宜,機制創新
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國家確定的原則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開展大病保險的具體方案。鼓勵地方不斷探索創新,完善大病保險承辦準入、退出和監管制度,完善支付制度,引導合理診療,建立大病保險長期穩健運行的長效機制。
提示:城鄉大病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什么?一是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安排,二是堅持政府主導,專業化經營,三是堅持責任共擔,可持續發展,四是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大病保險的具體方案,鼓勵地方不斷探索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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