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福利這么好,還用買重大疾病保險嗎
這個疑問的產生主要是因為我們一直把重大疾病保險當成醫療費去銷售,好像有人報銷了,我們就不需要重大疾病保險了。
這個問題要回到“為什么要買保險”這個問題來討論。因為有風險,所以才需要買保險。有了社保(醫保),并不等于沒有風險。一個單位福利好,這是好事情。
如果一個人罹患了重大疾病保險,單位全部報銷了醫療費,這和重大疾病的給付沒有任何矛盾,因為重大疾病保險是約定給付,買多少保額,就賠多少,不需要發票。有社保,沒了醫療費的風險,不等于沒有債務風險,后面還有身故帶來的收入滅失風險。
重大疾病保險金可以用來做康復費用,甚至償還債務(比如房貸),讓康復更輕松。如果存活期不長,可以作為家人的生活費用。
換個角度來看,就是說,單位福利好,如果生病之后醫療費全部報銷,但如果有債務(比如房貸),保險金可以用來償還,減輕心理壓力,有助于身體的康復。如果沒有債務,可以彌補收入的損失,如果收入沒有損失,可以用來儲備孩子的教育費,家人的生活費。
簡單說,重大疾病保險就是讓一個人在遭遇疾病打擊(傷害身體健康)的同時,讓金錢變多,減少對經濟健康和精神健康的傷害。
讓錢變多,這沒人會拒絕。
另外需要強調的是,買重大疾病保險,就是換個地方存錢,比存在銀行多了一個放大的機會,而不是花掉了。買重大疾病保險,買多少賠多少,各份合同都得賠,各家公司都得賠。這是我們自己給自己身體和生命定價的唯一選擇。
買多少重大疾病保險合適呢如果你認同買重大疾病保險是存錢不是花錢,那么當然是多多益善。量化一下,就是醫療費額度(比如三五十萬)+債務額度(比如房貸)+10年的生活費。不是一次買足,要隨著自己收入的變化而不斷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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