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大病醫保新政規定,凡參加上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可在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因醫保范圍內大病產生的個人自負費用,還可再報銷50%。關于上海市大病醫療保險的保障待遇是什么呢?居民大病應該如何報銷?報銷又需要準... 想要了解更多關于上海大病醫療保險最新政策是怎么樣的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上海大病醫療保險最新政策
居民購買大病保險有助于他們在罹患重大疾病的時候減輕經濟負擔,為生活提供保障。各省市為了減輕居民的因為看病帶來的經濟負擔,都紛紛出臺各項政策。關于上海大病醫療保險最新政策又是怎么樣的呢?
一、上海大病醫療保險適用范圍
凡是參加上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享受居民大病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都適用。
二、居民大病保險的保障待遇
凡是參保居民患有《試行辦法》的規定居民大病保險包括的疾病保障,在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個人自付部分,納入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50%。其中,參保居民中已參加上海市中小學生、嬰幼兒住院醫療互助基金的,應先扣除互助基金支付部分。2018年9月1日起,上海市高等院校在校學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一并納入居民大病保險范圍。居民大病保險的支付范圍、審核管理等參照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大病的有關規定。
三、居民大病保險的報銷材料
1.參保居民需要準備的報銷材料是:身份證、符合上海市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收據或上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結算單;門急診病歷、出院小結、費用明細清單等有關資料;年度首次申請時需提供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社區家庭醫生建立簽約服務關系的協議書;如果委托他人辦理報銷事宜,被委托人在提供上述資料的同時,還應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
2.高等院校在校學生報銷需要準備的材料是:身份證、學生證;醫療保障住院結算憑證;符合上海市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收據或上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結算單;門急診病歷、出院小結、費用明細清單等有關資料;如果委托他人辦理報銷事宜,被委托人在提供上述資料的同時,還必須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
四、居民大病保險的報銷流程
1.參保居民需要報銷醫療費用時,應在醫療費用收據開具之日起的六個月內到相關商業保險機構申請報銷大病醫療費用,并提供相應的材料;
2.商業保險機構受理申請后,按照上海市居民大病保險的有關規定對醫療費用進行審核。
3.商業保險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申報醫療費用的審核、結算及報銷款支付。報銷款的支付原則上采用銀行卡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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