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可進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基本醫療保障的有益補充。開展這項工作,是減輕人民群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解決... 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江蘇省大病醫療保險辦理都有哪些手續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江蘇省最新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江蘇省將進一步擴大大病保險覆蓋范圍針對部分困難群體,采取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等傾斜辦法,從制度上緩解因病致貧,實施大病保險精準保障。
一、城鎮居民大病保險
個人不需繳費用時醫保自動結算
參加大病保險,不需要居民另外繳費。大病保險資金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當年基金籌集中直接劃撥。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對象納入大病保險的地區可結合個人賬戶功能拓展,健全大病保險多渠道籌資機制。當居民需要時,在醫保結算時,自動進行大病醫保結算。
考慮到部分困難人群的實際情況,省人社部門要求各地要隨著大病保險籌資能力提高,逐步提高支付比例,有效減輕重特大疾病參保人員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報銷比例不低于50%不設最高限額
我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已經從去年1月起在全市全面施行。城鎮居民大病保險主要保障參保人員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在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個人承擔的,超過一定額度的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種治療的合規醫療費用。
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上一年度全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確定,全市暫定1.5萬元。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50%,并按費用高低,分段確定報銷比例,實行累加補償,不設最高支付限額。也就是說,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合規可報銷費用,等于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承擔的合規醫療費用,減去起付標準即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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