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死亡工傷保險待遇如何計算?醫療費用:同上(因工負傷醫療費用),喪葬費:按死亡時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計發(三)遺屬撫恤金:按死亡時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48(個月)計發。領取殘疾退休金期間死亡:按死亡時上年度市... 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廣州因工死亡工傷保險待遇計算方法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因工死亡工傷保險待遇如何計算?
(一)醫療費用:同上(因工負傷醫療費用)。
(二)喪葬費:按死亡時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計發
(三)遺屬撫恤金:按死亡時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48(個月)計發。領取殘疾退休金期間死亡:按死亡時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4(個月)
(四)供養親屬生活補助費
(1)定期撫恤費:死者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的職工,其供養直系親屬,按月發給撫恤費至失去供養條件為止。①配偶、父母、子女:供養2人以上時按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供養1人時按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每年7月份根據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進行調整。②孤老或孤兒:按上述標準的150%計發。
(2)一次性撫恤費:死者為非本市、縣(市)城鎮常住戶口的職工,其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發給。工傷保險關系自行終止。按上兩點標準計發。①父母:按定期撫恤費的標準計算至73歲,最低計發不少于10年,不高于13年;②未成年者:按定期撫恤費的標準計算至16周歲,職工死亡之時,其未成年被供養者已超過16周歲尚在讀高中或職中,則計算至高中或職中畢業。
因工失蹤工傷保險待遇如何計算?職工因工(公)外出期間,因意外事故失蹤,從失蹤第四個月開始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給付失蹤待遇:如有供養直系親屬則按《條例》的有關標準,發給供養親屬生活補助費;生活有困難的,可預支因工死亡遺屬撫恤金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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