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購買社會保險后會購買一些商業保險,這是現在很常見的一種現象,目前,社會醫療保險得到了廣泛的普及。同時,為了提高安全性,人們還將為商業健康保險額外投保。兩份保險單如何在實際理賠中發揮作用?醫療保險和商業保險可以同時報銷嗎?接下來為您整理出一些有關這方面的知識,歡迎閱讀!
醫療保險和商業保險都需要報銷,社會醫療保險可以先報銷。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以商業保險為補充。但是你不能用同一張賬單來支付社會健康保險和商業保險。
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保險并存時如何報銷?
情形一:額外補充費用報銷型保險的人群
根據社會保險優先于商業保險的原則,一般由社會醫療保險支付后,保險公司再對剩余部分醫療費進行理賠。
專家稱,保險公司會先根據保險條款確定可以賠付的項目(一般和社保的理賠范圍一致),再扣除社保已經賠付的額度,得到實際賠付數。
示例:假設商業險保額5000元,發生醫療總費用10000元,都在可保范圍內的。商業保險的賠付率是90%,免賠額100元。那么,商保可賠付數為(10000-100)×90%=8910元。社保報銷80%后,還余2000元,在8910的賠付范圍內,且不超過保額,所以2000元全部由保險公司承擔。
以上案例,如果商業險保額低于2000元,則保險公司的理賠以保額為限。
專家提示,不論社保機構還是保險公司,都是憑發票報銷,尤其是社保要求出示原件。所以,在申請報銷社保時,要提醒工作人員開分隔發票,供之后商業險報銷申請使用。
對于用人單位支付醫療費用的,個人投保時視同為社會保險。
情形二:額外補充重大疾病保險和津貼型保險的人群
這兩種類型的商業保險和社會醫療保險在理賠時并不沖突。專家稱,商業重大疾病保險一般是確診即給付的。即使申請時還沒有開始治療,被保險人可憑借醫院開具的確診證明,一次性獲得保險金額,保證了在第一時間能夠有充足的治療經費,使后續治療可以順利進行。
同樣,津貼型的保險也不是憑發票進行報銷的。只要提供發生手術或是住院證明(具體產品規定),就能從保險公司獲得保險金,作為誤工費或營養費的補償。
專家提醒,被保險人在得到重疾保險金或津貼后,仍可憑借醫療費用的發票向社保機構申請治療費用的報銷。
從報銷情況看,商業醫療保險可以對社會醫療保險進行適當的補充,提高保險覆蓋率,提高保險時效性,增加保險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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