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是社會上非常重要的一項保障制度,為了進一步完善上海市醫療保險制度,規范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流程,確保醫療保險基金的正確使用,充分發揮醫療保險基金的作用,上海市社會保障局制定了《上海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的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在每次住院治療中都有接受過保險的人員。超過起始繳費標準的部分,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按一定比例繳納,其余部分由個人自理。那么,上海市居民醫療保險住院報銷的起始標準是什么?
上海市居民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最低報銷標準是什么?
上海市居民醫療保險住院補償起始標準根據上海市醫院水平確定,具體如下:
1、一級醫療機構:50元;
2、二級醫療機構:100元;
3、三級醫療機構:300元。
一、媽媽今年50歲,還沒有任何醫療保障,因此打算幫其買居民醫保。不知報銷比例是多少?有報銷起付線嗎?起付線標準為多少?
回復:根據上海醫療保險政策規定,上海60周歲以下居民醫保參保人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一級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為80%,二級醫療機構為70%,三級醫療機構為60%。但必須達到起付標準,一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50元,二級醫療機構為100元,三級醫療機構為300元。
二、劉爺爺,參加了居民醫療保險。昨天突發膽囊炎,現正在上海某三級醫院住院治療,不知道能報銷多少?不知報銷起付標準是多少?
回復:根據上海醫療保險政策規定,上海居民醫療保險三級醫院住院報銷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
三、本人打算參加居民醫療保險,不知如何辦理?參保之后住院費用如何報銷?
答:上海市城鎮注冊人無醫療保險的,可以自愿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勞動手冊、社會(醫療)保險卡,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并在就近街道醫療機構申請參加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之后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級醫療機構住院支付比例為80%,在二級醫療機構為70%,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60%。但前提是必須達到住院報銷起付標準,一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50元,二級醫療機構為100元,三級醫療機構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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