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醫療保險得到了廣泛的普及。同時,為了提高安全性,人們還將額外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在實際理賠中,這兩種保險是如何發揮作用的?對于既有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又有商業醫療保險的人,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補償他們的損失?有關如何報銷商業醫療保險的更多信息,請參閱以下介紹。
場景一:附加附加費用報銷保險的人口
根據社會保險優先于商業保險的原則,保險公司通常在社會醫療保險后支付剩余的醫療費用。
專家稱,保險公司會先根據保險條款確定可以賠付的項目(一般和社保的理賠范圍一致),再扣除社保已經賠付的額度,得到實際賠付數。
示例:假設商業險保額5000元,發生醫療總費用10000元,都在可保范圍內的。商業保險的賠付率是90%,免賠額100元。那么,商保可賠付數為(10000-100)×90%=8910元。社保報銷80%后,還余2000元,在8910的賠付范圍內,且不超過保額,所以2000元全部由保險公司承擔。
以上案例,如果商業險保額低于2000元,則保險公司的理賠以保額為限。
專家提示,不論社保機構還是保險公司,都是憑發票報銷,尤其是社保要求出示原件。所以,在申請報銷社保時,要提醒工作人員開分隔發票,供之后商業險報銷申請使用。
對于用人單位支付醫療費用的,個人投保時視同為社會保險。
情形二:額外補充重大疾病保險和津貼型保險的人群
這兩種類型的商業保險和社會醫療保險在理賠時并不沖突。專家稱,商業重大疾病保險一般是確診即給付的。即使申請時還沒有開始治療,被保險人可憑借醫院開具的確診證明,一次性獲得保險金額,保證了在第一時間能夠有充足的治療經費,使后續治療可以順利進行。
同樣,補貼保險不通過發票報銷。只要提供手術或住院證明(具體產品要求),保險費可從保險公司獲得,作為誤工或營養費用的補償。被保險人在得到重疾保險金或津貼后,仍可憑借醫療費用的發票向社保機構申請治療費用的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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