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社保,為什么還要買重大疾病保險?社保原則是“廣覆蓋,保基本”,新醫改提高了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償率,降低了城鄉居民的就醫負擔,凸顯出不少新變化,但這些變化仍有其局限所在:
局限1:基本醫療保險的實際報銷費用低
通常情況下,原基本醫療保險的實際報銷費用,占到個人醫療費用支出的40%至60%;個人自付部分,主要包括非基本藥品費用、特殊檢查或治療費用、首次住院時扣除的10%、屬報銷范圍內診療項目的個人分擔部分、“封頂線”以上部分等;此次提高大病報銷“封頂線”的做法,僅限于后兩個部分,大部分原來不予報銷的部分,仍然由個人來負擔。
局限2:醫療負擔減輕的幅度仍然有限
大多數人群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額度,如今大病報銷的‘封頂線’提至居民收入的6倍,對大多數人群和絕大部分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而言,醫療負擔減輕的幅度仍然有限。
局限3:醫保難保重疾
就大病保障而言,國務院在下發的《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中強調,要“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和保障標準”;事實上,我國大部分地區的經濟發展能力還不足以承擔起重大疾病的全部經濟負擔;而重疾的花費往往是一個“無底洞”。
局限4:社保注重的是醫療費用的報銷,不全面不全面
社保解決的是基本面,注重的是醫療費用的報銷,但是,一個人患病會有三方面的費用,一是治療費;二是不能工作失去收入來源的費用;三是發生重疾后的后期治療費、營養費、護理費等,也是一筆很大的費用。
結論:社會醫療保險“保而不包”的現狀并未改變,并且仍存在較大的個人自負醫療費用部分;大病仍是家庭難以承受之重,同時,也難以充分滿足大病患者的多樣化就醫需求。
社保做為國家的一個福利,也給勞動人民一個最低的保障,但只能“保”而不“包”,社保存在很多不足之處。第一,社保不保意外,只保工作范圍內的工傷,商業保險保所有意外,中國境內;第二,社保沒有身價保障,如果身故,社保只退回已經交的錢,如果退休后,只領了幾年就掛了,也只會退剩下自己交的那一部份,還有點安葬費,而商業保險有很高的身價保障,如果身故,可以得到很大一筆錢的賠償(不過要看交費多少而定),這樣即使我們走了,留下來的親人也可以得到一筆錢好好生活;第三,社保有用藥限制,對于小病,是很實惠,但對于大病,有很多進口藥,好的藥不在社保報銷范圍內,而且沒交完的社保費還要繼續交,而商業保險只要確診為例明的重大疾病,保險公司是先給錢,再去看病的,是給付型,不是報銷型,后期沒交完的保費也免交;第四,對于養老,社保能保證退休以后什么都不干,有飯吃,餓不死,如果想老年的時候日子過得舒服點,就還需要商業保險來補充。總之社保是基礎,商業保險是補充,不要以為有了社保,什么問題都解決了。
下面來總結一下:
社保福利但基礎,商保當然有很強的商業特性,不過其有很強靈活性,從補充社保的角度主要有三點:
1、意外傷殘險,補社保工傷的地點限制;
2、意外傷害醫療險,補社會醫保一般門急診的不管;
3、重疾險,補社會醫保重疾額度的限制;
重疾險選終身(因為重疾險本身也帶有壽險的身故保障功能),這是補社會養老保險的缺陷:如果不幸較早身故,社會養老保險只是退回個人帳戶金額(是不合算的),這樣配合購買一份商業終身壽險,這樣如果出現問題,可以商業壽險得到一大筆補償,如果健康長壽,那領取養老金多多,這樣無論什么情況都是“贏家”。
社保就是冬天里的內衣。商業保險是外衣。社保是基本保障,商業保險是有效的補充。最后還要給各位一個提醒,選擇商業保險必須要挑選合適自己的產品,建議各位選擇10年繳的產品,最長不超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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