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宣傳資料一、哪些人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一)下列人員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蓉高校、中小學校、托幼機構的在冊、在園學生,以及父母具有本市戶... 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成都城鄉如何購買醫療保險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宣傳資料
一、哪些人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
(一)下列人員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1、在高校、中小學校、托幼機構的在冊、在園學生,以及父母具有本市戶籍或者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戶籍或居住證的散居兒童和出生60天內辦理了入戶手續的新生嬰兒;
2、具有本市戶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或從業年齡內未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城鎮居民;
3、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8周歲的農村居民(不含現役軍人)。
(二)已參加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可以自愿參加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
二、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個人繳費標準是多少?什么時候繳費?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成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60元、120元兩個繳費檔次。
中小學生、兒童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50元。
大學生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40元。
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22元、244元兩個繳費檔次。
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繳費時間:大學生為2018年9月1日至10月30日;中小學生、兒童為2018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成年人為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2月20日。
三、在哪里可以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參保手續?
(一)在冊學生、在園幼兒在學校、托幼機構參保繳費。如未隨學校和托幼機構購買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的學生兒童,可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地的區(市)縣醫保經辦機構自愿參保繳費;
(二)散居兒童在街道(鎮鄉)、社區勞動保障所(站)參保繳費;
(三)其他城鄉居民在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社區)參保繳費;
(四)民政部門確定的城市“三無”對象、農村五保戶、低保人員和農村優撫對象中的貧困戶,以及城鄉困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智力類、精神類殘疾人和其他類傷殘等級為一、二級的殘疾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困難家庭中的學生兒童、殘疾學生兒童,個人繳費部分,分別由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殘疾人聯合會全額資助參保;新增計生“三結合”幫扶中的學生兒童,個人繳費部分,由計生“三結合”幫扶部門全額資助參保。
民政資助的低保和殘聯資助人員自愿購買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后,可憑繳費發票和相關材料,由民政、殘聯按繳費標準的30%予以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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