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醫療保險應該怎樣繳費?什么時候繳費?
(一)首次繳費
個人醫療保險按年度繳費。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參保人員的基本信息統一在銀行開戶。
參保人員于辦理完參保手續的次月1-10日,憑本人身份證到指定的工商銀行領取無折式靈通卡,足額存入醫療保險費,同時還應存入銀行卡年費10元。
曾參加過個人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可以使用其首次參加個人醫療保險時到所在醫保經辦機構指定銀行領取的銀行卡繳費。
(二)年度繳費
參保人從完成首次繳費后的次年年初開始按年度繳納個人醫療保險費,參保人應按重慶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每年公布的個人醫療保險年度繳費金額,于每年的1月10日前向本人用于繳納醫療保險費的銀行卡中足額存入醫保費,同時還應存入銀行卡年費10元。
若代扣款的銀行卡丟失,補辦銀行卡后,要及時到街道(社區)社會保障服務機構辦理繳費賬戶變;手續。
二、個人醫療保險費由哪幾部分組成?
個人醫療保險費含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費互助保險兩部分。其中,醫療保險費在繳滿規定的繳費年限后就可以不再繳納,而大額醫療互助保險需要終身繳納。
三、繳費基數是多少?
根據規定,每年5月1日——次年4月30日,以上年度本市城鎮經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為個人醫療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一檔按上年度本市經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的5%,二檔按上年度本市經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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