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是我去年6月參加工作,按單位口頭承諾,三個月后也就是九月轉正,但直到今年1月合同仍然沒有簽,工資從去年9月開始是1360元,可從10月開始變成1250元,單位給的解釋是扣除工資中部分交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之后一直到今年1月每月都是1250元,我在11月的時候領到醫療保險卡,馬上去刷了一下但上面一分錢也沒有,12月因病住院,也用的是自己的錢,今年1月辭職,現在這個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我應該和單位怎樣處理?
提問:
1、醫療保險和社會保險單位是怎么給你交的,我聽別人說是一交就是一年或是半年的,為什么單位會按月在我的工資上扣?
2、當辦到醫療保險卡的時候,是只要給你交了錢上面就應該有錢的?還是什么時候才會給你打錢?為什么我的工資被扣了拿到手里的卡上卻沒有錢呢?
3、在這種工資被扣除又不確定單位是否交了醫療保險的情況下,我辭職后醫療保險和社會保險應該和單位怎么算比較好?
4、簽沒簽和約對交保險有沒有影響?我在沒簽和約又不確定單位是否給我交了保險的情況下的住院費用是不是還是得有我自己承擔?
回復:
按照程序來講,沒簽勞動合同,單位是不能給你辦社保的。
1、單位繳費,是按月交納的。這和個人參保是不同的,個人是按年繳費的。
2、你應該到社保局或通過社保網站去查醫療卡里的錢,看看有多少?養老、醫療保險都有個人賬戶,醫療卡里應該有錢。
3、在你確定單位給你繳納多少錢以后,單位所繳納的費用應該按當地標準繳納,否則你可以到勞動社保局投訴。
4、只要有事實勞動關系,比如你領了工資條,就能證明你上班了。你生病住院,應該直接到社保局去報銷,和單位沒有關系。怎么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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