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鎮化的推進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的提高,越來越多在城鎮就業的農民工參加了城鄉養老保險。其中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銜接問題將會愈益突出。城鄉養老保險銜接手續如何辦理呢?
今年2月,國家人社部、財政部下發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從今年7月1日實施。今后不管是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還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職工不用擔心是否可以相互轉換。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時,按下列程序辦理:首先由參保人員本人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并審核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聯系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申請人做出說明。
其次,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度銜接的參保繳費信息傳遞和基金劃轉手續。
最后,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員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的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情況及時通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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