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老知青”,主要是指60年代和70年代初從城鎮到農村,成為農村知青的一大批人。目前,這些人大多已到退休年齡或即將退休。他們中的許多人回到城市后工資很低,退休后收入較少,許多人由于企業的關閉、停業、兼并和裁員而被閑置多年,成為社會上又一個新的困難群體。
“老知識青年”中的貧困群體問題不僅是一個歷史問題,而且是一個現實問題,在很多地方都沒有得到解決。從媒體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不僅存在于北京、上海等直轄市和大城市,也存在于許多中小城鎮。目前從不少渠道反映的信息看,“老知青”問題在不少地方解決得并不如意。為此,我們呼吁國家有關部門對“老知青”給予更多的關注,妥善解決“老知青”社會養老問題,把它看做是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一個重要元素。
我們的建議如下:1.政府部門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制定和頒布有關政策法規,與地方政府協調,轉移退休撫恤金與退學青年醫療保險之間的關系。
2、地方政府制定并頒布了有關政策法規,原“農轉非”后下鄉的城市受教育青年,列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低收入保險的,其受教育青年身份和在農村的年齡,由國務院審核后的結果確定。原勞動(教育青年辦公室)行政部門。具體操作辦法應由省級政府統一制定。同時,通過國家有關方面出臺的相應政策,規定各級勞動保障、民政、財政等部門,積極采取措施,將已經“農轉非”的下鄉知青作為擴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市居民“低保”覆蓋面的重點,盡快納入保障范圍,確保他們的基本生活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