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領取多少年的基本養老保險?我們常說,老年保險應該付15年。這是否意味著只要支付15年,就不需要再支付?養老保險的繳費期限是否與退休后養老金的數額有直接關系?養老金支付得越多,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保險公司在獲得退休金之前可以具備哪些條件?要了解更多關于被保險人在領取退休金之前具備哪些條件,請參見下面的介紹。
根據相關的規定,被保險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按月申請基本養老保險:
1、1998年7月1日以后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期(含同一繳費期)達到15年;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8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期(含同一繳費期)達到10年;3、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8年7月1日后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4、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保未參保,1998年7月1日后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
只要繳費滿15年就可以領取養老金嗎?
被保險人同時領取基本養老金有兩個條件。一個是他們的年齡足以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另一個是他們的累計繳費期限已經達到15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在累計繳費期限達到15年后,才能領取養老金,但在達到退休年齡前,仍可以按期繼續繳納養老金。養老保險以公平與效益兼顧,權利與義務對等為原則,鼓勵多繳費、長繳費。對于繳費累計滿15年辦理退休的,其基礎養老金計發比例為15%,在此基礎上每多繳滿一年增發1個百分點,多繳多領,上不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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