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居民醫療保險最近推出了一些新政策,據小編了解到的相關信息就是新政策于9月1日開始實施,根據編制情況,醫療保險基金最高繳費額及相關繳費比例相應提高。住院和特殊治療的支付標準比原標準提高5%,普通門診(急診)治療的支付標準比原標準提高10%。欲了解更多廣州居民的待遇,請參考以下介紹。
一、新政策
最近,廣州市居民醫療保險新政策正式實施。新的醫療保險單調整后,除改變被保險人治療起止時間外,醫療保險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和相關支付比例也相應提高,為被保險人帶來更多的有形利益。
現行醫保政策包括城鎮職工醫保、居民醫保、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等多種類型。此次調整的為居民醫保。根據居民醫保政策調整情況,自2010年9月1日起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度(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年度”)調整為當年的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
二、居民醫保參保人的待遇:
1、政府資助標準由以前的100元/年提高為200元/年;
2、住院、門特待遇支付標準在原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
3、普通門診(急)診待遇支付標準在原基礎上提高10個百分點;
4、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2倍提高至3倍(參照2009年的90730元,2010年將提高至136080元)。
建議住院費和特殊治療費的支付標準比原標準提高5%,一般門診(急診)治療費的支付標準比原標準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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