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廈門的家庭成員之間,可實現醫保互助共濟。昨日,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透露,《廈門市醫療保險健康綜合子賬戶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近日已下發,并將從8月1日起實施。
醫療保險健康綜合子賬戶,是指從參保人員個人醫療賬戶的實際結余資金中劃出部分資金設定的,用于本人及家人之間健康綜合保障的資金賬戶。
健康綜合子賬戶資金的來源分為三部分:一是每月從參保人員個人醫療賬戶實際余額中劃出購藥、體檢資金;二是每社保年度結轉時,個人醫療賬戶實際結余資金累計超過8000元的部分;三是健康綜合子賬戶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法定的收入。健康綜合子賬戶實施后,原未使用完的個人醫療賬戶購藥、體檢資金,也一并劃入到該賬戶內。通過建立健康綜合子賬戶,將有效釋放個人醫療賬戶的沉淀資金,提高了個人醫療賬戶的使用效率。
參保職工使用健康綜合子賬戶,主要有五方面功能:
第一,在定點醫療機構,除可支付基本醫療保險藥品、診療項目等費用外,還可用于抵付個人自付比例、起付標準和起付標準以上,超過統籌基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等由個人負擔的醫藥費用,還可進行體檢和預防接種。
第二,在定點零售藥店,除按原來規定的可購買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外,還可購買居家必備的常用醫療器材,如體溫計、血壓計、血糖儀等。
第三,在商業保險公司,可購買經廈門市人社部門認定的商業健康保險險種。
第四,在經廈門市人社部門認定的康復保健機構,可進行健康管理、康復保健。
第五,在家庭成員之間,可實現家庭成員間的互助共濟,為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父母、子女、配偶,支付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自付部分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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