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幣本位制,亦稱“自由本位制”。以國家發行的紙幣作為本位貨幣的一種貨幣制度。其特點是國家不規定紙幣的含金量,也不允許紙幣與金(銀)兌換,紙幣作為主幣流通,具有無限法償能力。
同時,國家也發行少量金屬鑄幣作為輔幣流通,但輔幣價值勤與用以鑄造它的金屬商品價值無關。由于發行紙幣是國家的特權,在中央銀行國有化之后,國家便委托中央銀行發行紙幣。中央銀行發行紙幣的方式是通過信貸程序進行的,所以紙幣實際上是一種信用貨幣。
由于該種貨幣制度不與黃金掛鉤,紙幣發行量一般由國家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來決定,國家要對其實行嚴格的管理,所以也叫“有管理的通貨制度”。當今世界各國的貨幣制度,幾乎部是紙幣本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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