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持有《杭州市殘疾人家庭救助證》、《杭州市就業救助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及以上的貧困人口參加醫療保險有哪些優惠政策?
答案:1、持有《杭州市殘疾人家庭救助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明》及以上的人員,作為個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免征醫療保險費。由個人支付。
2、持有《杭州市殘疾人家庭救助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明》的人員,在有效期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免繳每月3元的重大疾病醫療補助金和醫療保險費。
3、持有有效期內《杭州市困難家庭救助證》或二級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靈活就業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其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不滿20年的,辦理補繳手續時,其補繳基數按上年省平工資的60%確定,繳納的門診統籌啟動資金為2038元(一般人員的標準為3396元)。
4、在有效期內持有杭州市就業援助證書的彈性職工,按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年平均工資的60%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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