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有沒有子女,無論是男職工還是女職工,單位都要為他們參加職工生育保險。”生育保險是一種社會協調的概念,用人單位應當按月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無需繳納生育保險費。本政策的最大亮點是將參保單位從企業擴大到本市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城市個體工商戶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
按照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并按照0.5%至1%的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具體出資比例由本級人民政府確定,市級暫定為0.5%。出資比例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和生育保險基金使用情況進行調整。其他用人單位可以選擇上述標準之一,用人單位繳費基數以用人單位上年度全體職工工資總額為準。目前,尚未參保的用人單位應盡快到當地稅務機關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生育保險參保登記手續。
用人單位和職工以非法手段騙取生育保險待遇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并追究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了解生育保險知識很重要,人們要加大對生育保險的解讀力度。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