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張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遭遇車禍,后鑒定為工傷,但因種種原因還未報銷,會不會過期沒呢?工傷醫療費用報銷要多久?需要哪些資料?法律上有沒有相關規定?現在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傷痊愈后再去報銷,或者評殘后再去報銷,一般不超過受傷后1年。
工傷認定后,國家對報銷時間并沒有限制的規定
報銷具體流程:
1、申請工傷認定;2、工傷認定通過,你自己或者你授權單位領取工傷認定決定書;3、拿工傷認定書及相關材料去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4、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果估計10天左右出來,給你確定傷殘級別(達到最低級別10級就有賠償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金+就業補助金。一起是11個月工資);5、填寫工傷醫療待遇申請表;6、工傷保險醫療費報銷(所有醫療費用除極少數非保險內藥品、醫療產生的交通、住宿、營養費等等均可以報銷)營養費和交通費有具體標準
報銷所需材料:
1、醫療費用專用收據(發票)(背面有工傷職工或家屬簽字);2、門(急)診病歷復印件(含封面復印);3、社會工傷保險醫療待遇申請表(單位加蓋公章);4、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5、個人書面報告;6、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原件和復印件;7、單位書面申請(非定點醫院就醫);8、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9、出院小結原件和復印件;10、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11、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原件和復印件;12、康復輔助器具申請表(如果你不是傷殘用不上就不要了);13、單位書面報告(撥付至指定銀行賬戶)
二、申請工傷認定后,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醫療機構接受治療,要及時報銷醫藥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三、即便是工傷職工,也不可能無底線、無限制的享受工傷醫療費用。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工傷醫療費用要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即通常所說的“三大目錄”。符合”三大目錄“的才屬于法律保障的范圍,用人單位參保的由基金支付,未參保的由單位支付。
一般來說,在制定三大目錄時已充分考慮到工傷職工的醫療需求,保證工傷職工治好病康復起來基本都沒問題。社會保險有一個很重要的理念和原則,保基本。因此,不可能讓工傷職工都住豪華病房,用進口高級藥,是有標準的。你可以住高檔病房,但是超出標準的部分個人承擔,單位也沒理由替你承擔。要不然,工傷職工都用貴藥,都住好病房,住進醫院里就不打算出來了,哪個單位負擔得起。超出”三大目錄“的醫療費用,個人自行承擔。如有爭議,可找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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