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如果受到工傷需要做出相應的治療,由此就會產生醫療費,而這個醫療費大部分都是可以報銷的。那么工傷醫療費用報銷流程是怎樣的呢?而哪些醫療費又是不能夠報銷的?接下來,小編將在下文中一一為您解答。
一、工傷醫療費用報銷流程
職工在工傷認定后,其發生的工傷醫療費用,憑工傷認定結論、出院小結復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訴、現病史、檢查、診斷、治療、手術經過、治療后轉歸情況、出院注意事項。加蓋就診醫院章)、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包括:藥物、檢查、治療、手術、化驗等每項的名稱、用量、次數,單價,每項總價)、有效報銷單據(有財政部門監制章或稅務部門監制章和就診醫院收費專用章),由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一部)申請報銷。
工傷職工報銷個人醫藥費用的范圍:已備案的駐外人員、異地定居工傷人員在自己選擇備案的協議醫療機構治療工傷的費用;經批準轉到協議醫療機構以外就醫的費用;工傷職工國內探親或在外地舊傷復發治療(只能在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費用;因公出差期間因工傷所致的急診、急救的費用。
報銷個人醫藥費用須報送下列資料:轉診轉院審批手續,參保單位的探親、出差證明或相關醫院的證明,出院小結(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訴、現病史、檢查、診斷、治療、手術經過、治療后轉歸情況、出院注意事項。加蓋就診醫院章)、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包括:藥物、檢查、治療、手術、化驗等每項的名稱、用量、次數,單價,每項總價)、有效報銷單據(有財政部門監制章或稅務部門監制章和就診醫院收費專用章),由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一部)申請報銷。
二、攜帶資料
(一)《社會工傷保險醫療待遇申請表》一式一份。(二)《工傷認定決定書》或經認定的《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和復印件(原件核對后即退回);廣州市老工傷人員(1993年8月1日前發生工傷)應攜帶《變更老工傷人員支付待遇方式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原件核對后即退回);(三)財稅部門統一印制的專用收據(發票)原件(背面需有工傷職工或家屬簽名);(四)與財稅部門印制的專用收據(發票)金額相符的醫療費用明細清單(住院、門診均須提供,上面須詳細列明具體明細項目及其數量、金額),手寫明細清單須蓋醫院財務公章;(五)門(急)診病歷、出院小結(記錄)復印件(病歷須復印封面);(六)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三、什么醫療費用不報銷?
不報銷的七種情形是:自行到國內其它城市或港、澳、臺地區,或國外診治的;自行到市內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但有危及生命體征的情形除外;非醫保規定的自購藥品;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造成傷害的;因本人自殺、自傷、自殘(精神病人除外)、酗酒、斗毆或本人違法行為造成傷害的;因他人侵害行為造成傷害的;國家、省、市規定的其它情形等。
此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在進行工傷醫療費報銷的時候,其中也有一些是不能被報銷的。通過小編的介紹,相信大家對于這個問題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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