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條件法定退休年齡:1、單位職工男工人、干部年滿六十周歲,女工人滿五十周歲,女干部滿五十五周歲。2、國有企業和城鎮縣以上集體企業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它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歲、女滿四十五周歲且從事特... 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南昌市養老金退休條件分享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一)退休條件
法定退休年齡:
1、單位職工男工人、干部年滿六十周歲,女工人滿五十周歲,女干部滿五十五周歲。
2、國有企業和城鎮縣以上集體企業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它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歲、女滿四十五周歲且從事特殊工種的連續工齡超過一定年限。
3、私營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者及其他人員男滿六十周歲,女滿五十周歲(經本人申請男可延至六十五周歲女可延至五十五周歲)。
職工到達法定正常退休年齡,在1995年10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或在1995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連續工齡加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職工,從批準退休的下月起,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二)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
實際繳費年限是指實施統帳結合制度1995年10月1日后,企業和個人共同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企業欠繳、緩繳或個人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期間,職工繳費年限暫不予計算,在企業或個人按規定足額補繳后(如為欠繳應加收滯納金),方可計算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在實施統帳結合制度(可設置具體日期)前的連續工齡。職工在實施統帳結合制度前參加工作,建立個人帳戶前職工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可折算工齡,其折算后增加的視同繳費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連續工齡加繳費年限尾數滿1個月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計算,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按1年計算。
(三)養老金待遇計發
1、新人基本養老金的計發
"新人"退休(指1995年10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人員)從批準退休的次月起,按月養老金,用公式表示: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設區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帳戶儲存額÷120
退休時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歷年累計儲存額×(1+上年度記帳利率×本繳費年度計息月數×1/12)+本繳費年度記帳本金+本繳費年度記帳額利息。
2、"中人"退休養老金的計發
:(1995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1995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員)1994年14號文件規定: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上年度設區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本人個人帳戶儲存額÷120+本人指數化平均繳費工資×1.2%×1995年9月30日前的本人連續工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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