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更多有關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和流程的信息,請參閱下面的介紹。醫療保險繳費比例:1.職工:按工資基數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存入員工個人賬戶。
<P>2、用人單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本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的9%繳納。用人單位繳納的部分保險費按下列標準轉入職工個人賬戶:(一)35歲以下的職工按每月工資基數的0.8%轉入職工個人賬戶;(二)35周歲以上不滿45周歲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1%劃入個人帳戶;(三)45周歲以上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2%劃入個人帳戶;(四)不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3%劃入個人帳戶;(五)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8%劃入個人帳戶。
醫療保險辦理流程
職工醫療保險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按照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規定,向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手續。其中,新設立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手續。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或者基本醫療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有關情形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原辦理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或者變更登記手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辦理本條前兩款規定的手續時,應當根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要求進行審核,并按照規定,及時將用人單位的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情況告知市醫保中心。
居民醫療保險辦理流程:
(一)在校學生由學校統一組織辦理,可選擇按年申報繳費;也可自愿選擇按照參保(或續保)當年的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在校學習期間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新參保學生向所在學校申請參保,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困難家庭學生還須提供《沈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沈陽市城市低保邊緣戶救助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符合城鎮居民參保條件的新生兒及準新生兒,在我市生育定點醫療機構、戶籍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社區辦理參保手續。
母親懷孕28周后持《孕婦保健手冊》、母親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生育定點醫療機構或社區為準新生兒辦理參保手續。
出生三個月內的新生兒持新生兒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社區辦理參保手續。
(三)其他城鎮居民可在每年1-8月份期間到所在社區或區、縣(市)民政部門按月辦理當年參保業務;每年9-11月份辦理當年及下一年度參保業務,如辦理當年參保業務須同時辦理下一年度參保業務。
事實上,醫療保險的出資比例仍然是由公司支付,個人支付較少,因此在公司購買醫療保險更為合適。這項保險對每個人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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