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對公務員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比例表示懷疑。事實上,每個城市的醫療保險費比例是不同的。大多數城市公務員繳納的醫療保險費比例與員工相同,它由單位和個人共享。單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比例為10%,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比例為2%。具體來說,它可以提交給當地社會保障局。
一、出資比例規定
我們一起來看看關于出資比例的具體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應當按照職工個人繳費和工資總額的7.5%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離退休人員不繳納保險費)。職工個人繳費的百分之二由所在單位按月扣繳。按照職工個人繳費和退休費之和的2%繳納公務員醫療補助金。
二、繳費基數確定
1.行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人力社保部門核定的工資項目計算,即按職務工資(崗位工資)、級別工資(技術工資)、生活性補貼、工作性津貼之和確定。退休人員按退休工資、生活補貼之和確定。
2.未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按人力社保部門核定的工資項目加績效工資項目計算,即按崗位工資、薪級工資、教師(護士)10%工資、教護貼、生活補貼、崗位津貼、工齡補貼、獎勵性績效工資項目(統一按每人每月1400元)之和確定。退休人員按退休工資、生活補貼之和確定。
3.對在編和編外(自招協議合同工)人員混合參保的事業單位,應嚴格按金政辦發〔2012〕137號文件規定申報,其在編和編外人員申報的月平均繳費基數應不低于590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項目統一按每月1400元確定)。未按規定申報的,對月繳費基數不足5900元的人員,由金華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以下簡稱市社保局)按5900元核定征繳。其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仍按原辦法申報執行。退休人員按退休工資、生活補貼之和確定。
4.對民辦非企業單位、省部屬企業參照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參保單位,按金政辦發〔2012〕137號文件規定申報的月平均繳費基數應不低于5900元。未按規定申報的,今后按企業單位性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其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仍按原辦法申報執行。申報退休人員退休費,平均不得高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以外的其它事業單位的平均退休費4860元。
5.省、部屬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退休費,由省級社會保障中心核定,加蓋公章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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