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批準成立證件或其它核準執業證件及復印件;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單位開戶行和銀行帳號;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單位基本情況資料(勞動合同花名冊、工... 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單位怎么辦理養老保險參保登記手續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1、提供資料
(1)營業執照、批準成立證件或其它核準執業證件及復印件;(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單位開戶行和銀行帳號;(4)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復印件;(5)單位基本情況資料(勞動合同花名冊、工資表、財務報表等);(6)成建制轉入的,還須提供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介紹信和單位及職工的參保信息。注:以上資料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印章。
2、填寫表式
填報《社會保險登記表》和《建立(恢復)社會保險關系申報表》。
3、辦理流程:
(1)單位依法申報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登記環節業務人員應及時受理,對資料齊全、表式填報正確的,登記環節業務人員從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審核通過的,為其確定社會保險登記證編碼,建立社會保險登記檔案和參保人員基本信息,向用人單位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向參保人員核發《職工養老保險手冊》。(2)資料不全的,登記環節業務人員應明確告知申報單位需要補充的資料,待補全資料后可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繼續辦理。經審核證件、資料不符合辦理規定的,登記環節業務人員應當場告知不能辦理的原因,并將全部資料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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