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大病醫療費用高的難題,重慶市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實施,即大病患者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還可對高額醫療費用進行二次報銷。那么其報銷比例是多少?參保患者產生的醫療費用不同,報銷比例會有所區別,建議您具體分析。
2017年12月31日前,重慶市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為參保人員發生的自付費用首次或累計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分三段累進補償:起付標準10萬元(含)以內、10萬至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的,分別報銷40%、50%、60%,其中起付線標準為12917元,每人每年累計補償的最高限額為20萬元。
2018年1月1日起,重慶市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起付線標準雖然與2016年相同,為12917元,但報銷比例調整,一般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的自付費用超過12917元的,按照兩段進行報銷,具體為:起付標準至20萬元(含)以內報銷50%,20萬元以上報銷60%。
提示:重慶市大病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主要是多少?2017年,它主要分為三段進行報銷,起付線標準至10萬元的,報銷40%,10萬至20萬元的,報銷50%,20萬元以上的,報銷60%;,分為兩段報銷,起付線標準至20萬元的,報銷50%,20萬元以上的報銷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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