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醫保中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其第一種參保人,如果因病住院,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保待遇及特定病種門診醫療費用報銷待遇之后,同一社保年度內個人支付的醫保費用累計超過2萬元以上部分,由大病醫療保險資金支付50%,第二種參保人,如果因病住院,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保待遇及補充醫療保險住院醫保待遇后,累計超過6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醫療保險資金支付80%。
第一種參保人,如果因病住院,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保待遇及特定病種門診醫療費用報銷待遇之后,同一社保年度內個人支付的醫保費用累計超過2萬元以上部分,由大病醫療保險資金支付50%。其中,參保人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滿1年,年度累計支付限額為62882元;滿1年,年度累計支付限額為125764元。
第二種參保人,如果因病住院,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保待遇、特定病種門診醫療費用報銷待遇及補充醫療保險住院醫保待遇后,同一社保年度內個人支付的醫保費用累計超過6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醫療保險資金支付80%。其中,參保人連續繳納補充醫療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年度累計支付限額為188646元;滿2年不滿3年,年度累計支付限額為251528元;滿3年以上,年度累計支付限額為:314410元。
提示:以上是對中山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的介紹。綜上所述,主要分為兩種參保人,其中第二種參保人,如果因病住院,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保待遇、特定病種門診醫療費用報銷待遇及補充醫療保險住院醫保待遇后,同一社保年度內個人支付的醫保費用累計超過6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醫療保險資金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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