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注重購買保險,不僅僅是為自己購買,而且會選擇為他們所愛的人購買保險并給他們一個保證。但是我們能為任何人買保險嗎?今天,我想回答關于“可保利益”的問題~
。
我們投保時能為任何人買保險嗎?像好朋友,夫妻,家人?當然不是。只有當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時。
誰擁有保險利益?《保險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被保險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撫養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四)與投保人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
被保險人同意只要口頭同意就可以嗎?投保身故保險要征得他人的書面同意。除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外,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投保人、被保險人因殘疾等身體原因不能簽字的,由其指定的代理人簽字。
領養的孩子呢?為保證收養子女的安全,必須辦理合法的收養手續。只有通過合法的收養登記程序,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才能得到法律承認。未辦理收養登記手續的,為收養子女辦理保險訂立的保險合同無效。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