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保險公司都賠償火災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自己也不賠償火災的源頭,劉先生去年為他的家庭財產保險投保了1萬元。到了年底,這場火災是由于不小心使用加熱器引起的。幸運的是,他及時把它熄滅了,只燒了客廳里的一把椅子和組合沙發里的一張沙發。劉先生向保險公司報案,索賠1000元,其中加熱器100元,椅子100元,單人沙發800元。保險公司查處損壞后賠償900元,加熱器賠償100元。
專業人士表示,客戶需要改變這樣一種觀念,即只要家庭財產被保險,每一個受到損害的家庭財產保險人都應該支付保險費。在上述情況下,經核實,所有因火災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都得到了賠償,而保險公司本身并不賠償火災的源頭,因此保險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
該人提醒,在客戶報案后,保險公司將根據家庭財產受損的各種原因決定賠償的內容。在下列兩種情況下,保險公司不予賠償。一是事故原因不明,二是外部原因造成的損失不予賠償。許多被保險客戶在理賠時經常與保險公司發生糾紛,因為他們不了解他們。
如電冰箱、電視機等家用電器損壞,雷擊造成保險公司賠償;供電引起電壓不穩定,保險公司不予賠償;臺風380V電線擊中220V電線,造成家用電器損壞的損失,保險公司仍將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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