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出現保險索賠的情況可以說是天天都可以預見,在一起車禍中,使用了非醫療保險藥物,但原本打算全額支付的保險公司突然改變了態度,稱非醫療保險藥物不在索賠范圍內。那些認為自己在保險方面會很安全的公民必須自己支付。
情況一:保險公司沒有獲得非醫療保險藥物的賠償?
去年年底的一天,司機吳先生因開車時忽視觀察而撞倒了一名行人劉某。隨后,吳先生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將劉某送到醫院治療。
同時,自覺理虧的吳先生承擔了劉某所有的醫療費、住院費,一共1萬5千余元。
劉某出院后,經交警部門認定,吳先生負事故全責。由于吳先生的轎車購買了交強險和第三者險,他要求保險公司履行保險合同約定進行賠付。沒想到,保險公司卻告訴吳先生,由于劉某在醫院使用了非醫保藥,這部分費用,保險公司是不會進行賠付的。
吳先生一算,按照保險公司的說法,非醫保藥至少要5000元。這意味著,這筆錢要吳先生自掏腰包。
而納悶的吳先生表示,自己當初根本不知道還有這么一個條款,保險員也從未向自己介紹過。
同時,吳先生也提出了自己的疑問,醫院用什么藥我沒法決定,我又要如何避免對方使用非醫保藥呢?
情況二:順帶治療保險公司不賠?
今年的8月份,張女士在騎電瓶車的過程中,因為車速過快,方向沒抓穩,不慎摔倒在地。
由于身體著地的部分是頭部,張女士這一跤摔得不輕,當場昏倒。隨后,張女士被路人送到了醫院。醫生檢查后表示,張女士這個情況要進行一個小手術。
但由于她有高血壓,所以必須先進行降壓治療,才能繼續做手術,否則會引發危險。
隨后,張女士進行了兩天的降壓治療。由于每天要進行吸氧、輸液等治療項目,費用不低,兩天居然花了2500多元。雖然這次住院費用不菲,但張女士也不擔心,前幾年,她就給自己購買了一份人身損害保險,而按照推銷員介紹的,保險公司會全部買單。
手術出院后,張女士找到了保險公司,但是找到保險公司之后結果并不是很好,令她吃驚的是,保險公司說張女士降壓治療的部分費用不在賠償范圍之內。原因是高血壓與事故無關。張女士的待遇顯然是利用保險公司。對此,張女士表示很不能理解,我完全是按照醫囑進行治療,這怎么能說是占便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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