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保險對于我們來說已經不是很陌生了,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些關于保險費的知識。一、生存保險費、生存保險費是現在需要了解的,我們需要知道的就是自保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領取保險合同約定的撫恤金之日止繳納。被保險人每滿三年生存到保險年度的相應日期,本公司按下列規定支付生存保險費:本公司首次支付生存保險費為基本保險金額的15%;以后各支付人的最后一次支付。生存保險費的t為最后一筆支付金額。在此基礎上,基本保險金額增加3%,但每次支付的最高生活保險費不超過基本保險金額的30%。自收到保險合同規定的生日撫恤金之日起,被保險人存續至保險合同生效年度的相應日期,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險金額的10%繳納生存保險費。
二、特殊生活補助,自保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領取保險合同約定的生日補助之日止,被保險人每三個保險年度的相應生效日屆滿,本公司按當年保險費(不計利息)的2%支付。保險合同支付特殊生活津貼。
三、本公司按照保險合同支付的保險費(不計利息)和被保險人的壽命支付壽金,直至保險合同規定的收到壽金之日為止。
四、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于保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滿十八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合同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合同終止。
被保險人自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至領取保險合同約定的生日撫恤金之日止死亡的,本公司按照下列約定給付死亡保險:被保險人自保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患病死亡,公司按照保險合同支付的保險費(不計利息)繳納死亡保險金,保險合同終止;被保險人于保險合同約定的祝壽金領取日前,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合同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的105%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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