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保險的普及程度已經很高了,但是在越來越多的保險投保中,也會發生一些混亂,臺北市一名林姓臺商,3年前在1個月內向島內外6家保險公司投保意外險,之后前往大陸制造左眼遭羊肉串竹簽刺瞎意外,返臺后向保險公司索討新臺幣近3000萬理賠金;但保險公司懷疑有詐,經兩岸警方合作追查,終于揭穿林嫌詐領保險金伎倆,12日逮捕林嫌及3名同謀到案。
2007年12月,林某的生意失敗,在桃源機場首先為四家公司提供了新臺幣1000萬元的臺幣,每臺2000萬元,香港赤喇角機場的港幣500萬元,上海機場的1000萬。
林某聲稱他在贛州夜市吃羊肉串時被人擊中,因為他投保了巨額意外保險。竹竿刺穿了他的左眼,送去看醫生摘除他的眼球,回國后要求保險公司賠償總額4900萬元。但是,保險公司拒絕了,理由是案件并不簡單。林嫌一狀告上法院,一審獲判賠2900萬。保險公司向保險犯罪防制中心求助,由大陸公安部門協助調查,經過兩岸合作追查,將這個詐騙集團全數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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