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是基礎,但對于現代人的生活要求,遠遠不夠滿足需求。為了維持老年人的良好生活,商業保險是必不可少的。我相信有很多保險從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客戶說:單位已經向我們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不再需要投保商業保險是真的嗎?
在這里,我想通過一個案例研究來討論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互補優勢。張某周日在一場車禍中喪生。當地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在事故中喪生的9人中,沒有一人購買商業保險。張某被殺時才45歲。她死前參加過社會保險。張某妻子最終領取的社會保險費為583.46元(不包括事故發生單位的賠償金和單位養老金)。
雖然這是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數字,但從社會保險的角度來看是合理的。這必須從社會保險的類型和責任開始。目前,社會保險分為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養老保險五種。張某雖然參加了社會保險,但由于他因私晚下班的回家途中遭遇車禍,不屬于工傷保險范圍(社保只保工作八小時以內的事故);與失業保險無任何聯系;事故后立即身亡,沒用上醫療保險;至于養老保險,又因他遇難前未到退休年齡,也未能用上。所以,張妻得到的583.46元,是社會保險辦公室退還的張某生前繳納保險費的個人部分。
由此可見,社會保險的被保險人只能得到一種最基本的低水平的保障(即不被餓死),并受到很多條條框框的限制。比如重疾的住院費用報銷上限不高(一旦患上那二十多種常用的重大疾病,大部份還得自已出錢),社保住院醫療報銷的起付線很高,個人自付比例也很高。
比如養老金標準太低(社保所領的年退休金只占上年度職工年總收入的四分之一!據勞動保障公報統計,2004年我國離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僅為620元左右!),比如要退保只能退自已交的那一小部份,比如一換單位就會影響社保的連續性等。況且人口老齡化的浪潮已經到來。
我們要想有一個比較富裕幸福的晚年,要想有一個比較完善的醫療資金保障,只靠社會保險是遠遠不夠的,甚至可以說是杯水車薪,我們還要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擁有一些商業保險來做保障的補充(注意是補充不是取代)。社會保險僅使您的晚年過得了,活得下去,但商業保險使您的晚年過得好,過得有滋有昧。所以,要想生活的好一點,就要參加商業保險。它將使您今后生活得比別人更富有、更瀟灑!
因此,社會保險是基礎,但它必須是;商業保險應該是主體,以補充社會保障的嚴重不足,也是必要的。社會保險+商業保險是最明智的選擇。因此,商業保險絕對是現代生活的必然。購買社會保險的人一定要再次購買商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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