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認為買了保險后他們就不擔心了,事實上,這是不對的。購買保險后,我們應該注意以下幾點:為了確保客戶的保險是純粹理性和自愿的,保險公司會為新客戶提供一段猶豫期,讓他們冷靜地考慮自己的保險行為。猶豫期內,投保人有權要求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在扣除工本費后將全額退還已收保費。猶豫期一般為投保人簽收保單后的十天。如果您發現保單條款規定與保險計劃書或營銷員陳述不符,或者經冷靜考慮認為自己投保的險種、期限、費率等不合適,則應盡快在猶豫期內解除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新保險單的回訪是保險監管部門加強保險公司售后監管責任的要求。為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的利益,自2007年以來,北京市保險監督管理局要求北京市保險公司對一年以上的新壽險保單進行100%回訪。回訪的主要內容,是向投保人核實銷售人員銷售過程中是否如實介紹保險責任、猶豫期權利、退保損失等重要內容。未來發生糾紛時,回訪錄音或相關面訪材料將作為核實銷售行為是否合規的重要證據。因此,投保人在接到回訪電話或接受當面回訪時,應認真回答,不要隨意敷衍或輕率作答。
當您決定長期持有保單時,為了保障大家的利益,在購買保險的時候您還需要注意以下事項:1.妥善保管保險單,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寫下公司名稱、險種名稱、保險單號和保險金額。如有遺失或損壞,可申請掛失補發。保險單是您購買人壽保險的主要證明。當您向人壽保險公司索賠、申請變更合同內容或其他服務時,必須提交保險單。2.將投保情況告訴受益人,以便將來發生風險時受益人能及時領取保險金。3.按時交納續期保費,避免因未及時繳納保費導致保單失效。4.在保險事故發生后,如果聯系方式、住址發送變更時,要及時通知壽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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