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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了解醫療保險的相關知識

從市醫療保險中心了解到,我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病例數比原12種疾病增加18例。據了解,這18種慢性疾病包括風濕性心臟病、慢性支氣管炎、甲狀腺功能亢進、甲狀腺功能減退、癲癇、帕金森氏病、腎功能不全、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強直性脊柱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慢性白血病、血友病、股骨頭壞死、肝硬化、肝硬化。肝,慢性中重度疾病、中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和嚴重精神分裂癥。

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只要符合要求,均可申請基本醫療保險。每個被保險人只能在門診部申請一種慢性病。

根據有關規定,太原市第四人民醫院可檢出活動性肺結核,太原市精神病醫院可檢出嚴重精神分裂癥,山東省醫學院、山東省醫學院、省級人民醫院、省級心血管疾病可檢出其他慢性病。安逸醫院、太原市中心醫院、山西中醫院。

需要指出的是,太原市第三人民醫院只認識肝硬化和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太原市類風濕醫院只認識類風濕性關節炎和強直性脊柱炎,山東省醫學院只認識癲癇和帕金森病。此外,醫院僅在每年5月和11月接受申請,需要確認身份的公民不得錯過時間。

申辦程序;在具體的申辦程序上,參保患者應持個人IC卡、診療手冊及該病種所需材料到認定醫院醫保科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填寫《門診慢性病審批表》。隨后,市醫保中心將組織專家進行復審,復審合格的參保患者信息將在市醫保中心、中心網站及認定醫院醫保科窗口公示,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予以審核確定。審核確定后,醫保中心將對符合規定的參保患者發放《太原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醫療證》。

門診慢性病患者持《太原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醫療證》到認定的定點醫院進行門診慢性病治療,享受相關待遇。

結算方式;除慢性白血病和血友病以外的16種門診慢性病的參保患者可持門診慢性病定點醫師開具處方購藥,統籌基金按80%的比例,最高不超過統籌支付限額的金額進行支付,患者按20%支付,定點醫院按月與市醫療保險中心進行結算。

被保險人拖欠的,在門診不能享受慢性病治療。付完欠款后,可以得到補償,但全年的待遇沒有得到補償。被保險人死亡當月可享受慢性病門診治療,下月起不再享受慢性病門診治療。另外,當月有住院記錄的被保險人不能享受慢性病門診治療。

*本資料所載內容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險知識之用;您所購買的產品保險利益等內容以保險合同載明為準。部分內容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本文標簽: 醫療保險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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